•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0705/2020-04345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实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 文件字号:

    金市农通〔2020〕15号

  • 成文日期:

    2020-05-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GC65-2020-0002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实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5-30 09:56:37 来源: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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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文字版)
  • 朗读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委、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相关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2022年)》以及《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百万工程(2019-2022)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高水平绿色发展,结合我市渔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高质量绿色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环境美、品质优、竞争强为目标,积极发挥市场需求的导向作用,以减量增收、提质增效为着力点,加快构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推动我市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以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为抓手,强化科技支撑,推进依法治渔,增强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我市渔业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全域推进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依法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切实提升渔业水域环境质量,全面推动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到2022年,全市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完成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6个,健康养殖覆盖率70%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67家,其中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8家、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9家,水产养殖设施化率达到20%以上;推广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养殖模式5万亩,规模以上池塘水产养殖主体实现尾水零直排,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二、科学优化空间布局,改善渔业养殖环境

      (一)严格落实养殖水域规划。各县(市、区)要根据已编制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将养殖水域滩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完善重要养殖水域保护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规划落地,依法核发养殖证。对禁养区内的养殖行为,依法予以限期搬迁或者关停,对限养区的违法养殖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限期搬迁或者关停。对于规划发布前已存在的、不在养殖区和限养区内的养殖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补偿后予以清退。

      (二)全域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各县(市、区)要摸清辖区内规模化池塘等养殖尾水处理及排放情况,落实养殖主体环保责任,依法开展水产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加强水产养殖集中区域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大力推广原位生态修复治理、集中生物净化、人工湿地处理等生态净化方式,全域推进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在集中养殖区域探索养殖尾水设施建设、运维和监测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产地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染疫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引导广大业主建设病死养殖水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防止疾病传播。指导和督促养殖业主规范收集处理养殖生产的副产品和废弃物,减少生产废弃物排放。加强养殖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积极推进渔业资源调查,加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与保护,逐步恢复开放性渔业水域生物多样性,发挥水产养殖生态修复功能,提高渔业水域环境质量。

      三、着力转变养殖方式,强化产业体系支撑

      (一)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技术。遴选推广一批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主推品种和模式技术,重点推广稻渔共生、轮作等生态循环模式,鼓励提升与完善池塘循环水和工厂化设施养殖等新型高效生态养殖技术。继续实施配合饲料替代冰鲜幼杂鱼行动计划,限制冰鲜幼杂鱼等直接投喂。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推广疫苗免疫、生态防控等病害防控方法。鼓励发展集约化、设施化水产养殖,试点示范数字化渔场建设。充分利用我市优质资源环境条件,推广水库洁水渔业和水产品生态静养技术,开发溪流性土族种质资源,满足社会大众对高品质水产品需求,提高行业市场竞争力。

      (二)加强科研技术推广创新。加大良种繁育科研投入,提升我市种业产业水平,建立健全特色主导品种育种体系。积极推进渔业科技创新,加强渔业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创新推广机制,建立“产学研推用”的协同推广机制,整合完善水产推广体系。积极开展绿色养殖技术模式集成和示范推广,为渔业绿色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保障。建立健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监督执法。完善水产养殖病害监测预报体系,关注水生生物安全,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预警和风险评估,提高重大病害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投入品管理,加强水产养殖用饲料、兽(渔)药等投入品的监管,依法建立违法生产、销售、使用黑名单。强化水产品产地监管职责,落实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模以上养殖主体实现“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全覆盖。运用大数据,推动合格证制度和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能力,加大风险监测和随机监督抽检力度。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问题水产品查处率100%。

      四、落实健康养殖示范,推进稻渔综合种养

      (一)全面落实健康养殖示范。按照“行业管理规范化、养殖技术标准化、监督执法常态化”的要求,按照国家、省级健康养殖创建标准,全域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创建。通过示范创建,有效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完善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养殖主体养殖行为,加大对水产养殖转型发展的投入水平,引领我市水产养殖健康发展和绿色发展。

      (二)积极推进稻渔综合种养。通过典型带动、示范推广,加快培育稻渔综合种养主体,因地制宜选择种养模式,科学规划产业发展,适度发展产业规模,形成符合金华盆地山区的稻渔综合种养格局。强化技术模式创新和支撑,重点开展稻虾、稻鳖等模式推广。严守稻渔综合种养田块鱼沟、鱼凼开挖面积不超过10%的红线,通过推广标准化、规范化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巩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到2022年,争取推广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养殖模式5万亩。

      (三)全力打造区域公共品牌。积极培育以渔为主、多产业集聚的产业集群和养殖主体,形成渔牧农生态循环经济,促进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养殖、加工、流通、休闲等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协调发展。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旅游规划,以传统养殖场改造为依托,大力发展休闲渔业精品(示范)基地,打造具有渔文化特色的乡村旅游线路,促进渔农旅深度融合。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支持水产品的品牌培育和推广,提升水产品附加值。大力推广使用“金农好好”区域公共品牌,引导、扶持企业做强做大企业品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任务落实。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高效有力的部门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策引导和金融服务。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渔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把水产养殖绿色发展作为扶持重点,大力支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稻渔综合种养”等建设,探索推行水产养殖价格指数、气象指数等可操作性强的保险方案,提高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制定落实金融服务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试点水产养殖小额贷款。

      (三)加强队伍建设和技术支撑。整合渔业管理队伍,建立岗位明确、职责到人的渔业管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依托金华市水产业技术创新和推广服务团队,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为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技术改进、管理提升和产业转型提供技术支撑,指导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一批试点,树立一批样板,总结一批经验,推出一批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模式。

      (四)加强执法监管和督促指导。围绕“五水共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突出绿色养殖和尾水治理,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在保障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中,促进产地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加强督促指导,对违法违规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本方案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附件: 2020-2022年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目标和任务



       相关文章链接: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实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关于加快实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


      2020年5月26日





    附件

    2020-2022年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目标和任务

    县(市、区)

    健康养殖示范县

    健康养殖示范场

    2022年目标

    已创建

    2022年目标

    国家级

    省级

    国家级

    省级

    婺城区

    1

    2

    2

    3

    3

    金东区

    1

    1

    2

    3

    2

    兰溪市

    1

    4

    2

    6

    5

    义乌市

    1

    1

    1

    3

    5

    东阳市

    1

    0

    2

    3

    5

    永康市

    1

    1

    2

    3

    5

    浦江县

    0

    2

    1

    3

    武义县

    1

    1

    3

    4

    磐安县

    0

    1

    0

    3

    开发区

    1

    2

    4

    3

    市合计

    6

    11

    17

    29

    38

    备注:根据各县(市、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的池塘养殖面积,确定1万亩以上为水产养殖重点县。省厅确认金华市水产养殖重点县:婺城区、金东区、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和永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