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6016256/2026-1010512546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2026-03-19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第三条编制程序第(七)项社会公布规定:“决策机关编制的目录,除依法应当保密或者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以及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需要立即作出决策的事项外,原则上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布。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形影响目录编制的,可以适当延期。”之规定,现将2026年度金华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如下: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金华市推动宠物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 |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资规局等联合协同 | 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宠物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浙农专发〔2025〕37 号)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5月底前,完成初稿; 7月底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8月底前,完成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 |
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新增调整。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