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水库有机鱼生产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于2025年7月22日在金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jinhua.gov.cn)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2025年8月22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28号农科教大楼311室,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20233911@qq.com
联系人:田 磊 联系电话:0579-82463883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