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0705/2025-00052

  • 文件名称:

    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秸秆综合利用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5-04-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秸秆综合利用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25-04-24 14:42:06 来源: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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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2023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秸秆综合利用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对该问题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映。

    联系人:刘国强

    联系电话:82058687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4日

    附件: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秸秆综合利用问题整改情况


                               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秸秆综合利用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任务名称

    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完成情况

    备注

      进入秋冬季后,全省各地违规焚烧秸秆现象屡禁不止、硝烟弥漫、狼烟四起,严重影响周边空气环境质量。检查发现,我省部分地方农田作物收割后留存秸秆过长,秸秆运输、粉碎还田成本高,导致农民对秸秆还田、资源化利用积极性不高,秸秆禁烧工作未能从源头上得以有效解决。

      整改目标: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加大禁烧法律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秸秆禁烧意识,有效减少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整改措施:1.推进综合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推广秸秆就近就便离田农用利用。2024年建成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11个,培育年利用秸秆1000吨以上的规模化利用主体5家,秸秆离田利用率提升到30%以上,创建省级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1个。2.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宣传手册等渠道,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有关技术、途径和经济效益,引导人民群众提高禁烧意识。

    2024年12月底前

    2024年,全市各县(市、区)秸秆加强就地还田和离田综合利用,解决禁烧秸秆源头处置问题。

    1.推进综合利用。2024年,各县(市、区)建成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14个,其中通过省及认定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13个(婺城区2个、金东区2个、兰溪市1个、东阳市1个、义乌市2个、永康市2个、武义县1个、磐安县1个、金华开发区1个,浦江县建成1个,未申报省级认定),培育年利用秸秆1000吨以上的规模化利用主体11家(婺城区1家、金东区1家、兰溪市1家、东阳市1家、义乌市1家、永康市2家、浦江县1家、武义县1家、磐安县1家、金华开发区1家),永康市创建成省级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98.44%,其中各县(市、区)均达到98%以上,全市秸秆离田利用率提升到33.17%,其中各县(市、区)均达到30%以上。

    2.加大宣传引导。在重点时段通过宣传、培训、服务等发动基层力量,大力推行秸秆规模捡拾离田收储、秸秆换物、秸秆覆盖种植、散户就地粉碎服务、秸秆粉碎还田等,永康市《“秸秆换肥”打通“政农企”三方利益链条》《磐安县秸秆覆盖浙贝母栽培模式》入选浙江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十项典型模式,义乌市《聚力“秸能”蹚出共富新路径》入选全省10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共富模式。

    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