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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00025920705/2024-00154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363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4-06-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36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4-06-14 10:19:51 来源: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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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方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推进“空心村”综合利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收悉。提案介绍了兰溪市于2023年启动了“空心村”综合利用试点的基本情况,分析了“空心村”三方面问题,并据此提出三点意见建议。提案调查深入,观点中肯,建议针对性强。金华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空心村”综合利用工作,深入调研、多次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空心村”综合利用现状

    多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城镇和中心村发展迅速,随着农民向二三产转移就业、乡村发展要素管控、乡村学校撤并和异地搬迁等方面的原因,村庄“空心化”现象的产生已成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堵点和痛点。当前,“空心村”还没有确切的定义,大多呈现出“三多一少”的特点:人口外流多、留守老人多、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多、农民家庭有效活动少。针对“空心村”的具体问题,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优化村庄用地布局。积极推进村庄布点规划。2023 年,我市编制《金华市村庄布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明确现状调研的基本内容、数据统计口径和要求等标准,明确村庄分类标准及建设指引。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和完善村庄布点规划,相关成果均于 2023 年 12 月底前完成评审。科学合理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科学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在编制村庄规划时树立“存量规划”理念,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在不突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合理调整村庄建设用地布局,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逐步提高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率。

    二是鼓励农村存量住宅复合利用。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和农业农村厅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上的农村存量住宅进行复合利用,鼓励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合理发展农家乐、乡村民宿、乡村文旅文创、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优先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理建房需求的基础上可纳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与使用范围,用于当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是高质量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围绕做优空间、做美景观、做精农田、做特产业的思路,高质量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通过优化或重构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保障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地空间,通过土地整治产生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可有限用于土地整治项目所在村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和村民住宅用地,以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

    从总体来看,“空心村”综合利用工作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是缺统一思想。村民对“空心村”整治意见不一,仅从搬迁的角度看,一些老年人更愿意呆在村里,大部分年轻人则希望进城安置,思想难以统一。

    二是缺优势产业。有些“空心村”虽有丰富的土地、山林等资源,但集中连片的耕地较少,难以规模化经营,生态公益林范围大,山地利用受限,主导产业以一产为主,发展水平总体不高。

    三是缺政策资金。相比于行政村,“空心村”大多资源有限,关注度低,公共资源布局少,缺乏专项政策,除少量城郊的“空心村”得益于城镇化建设得到有效整治外,绝大多数无法有效治理。

    二、建议回应

    结合朱重列书记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要求和前期调研,我们认为尤其是连片化的“空心村”,是我市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的明显薄弱点。这部分村庄有的生态环境优良、资源禀赋优渥、人文积淀深厚,发展潜力和后发优势巨大,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有望成为我市乡村后发赶超的璀璨明珠;但也有些村庄发展空间狭窄、资源条件匮乏、整治成本高、整体效应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取舍。

    (一)针对您的第一条建议“将兰溪市纳入“空心村”试点县”。根据《金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正在制定《关于开展“空心村”综合利用试点推进低效村庄用地整治的工作方案(暂名)》,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目标,聚焦“空心村”综合利用,多路径探索盘活村庄土地资源,提高节约集约水平,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空心村”综合利用模式。下一步在考虑全市空心村综合利用试点任务的中,将重点把兰溪市纳入试点考虑范围。

    (二)针对您的第二条建议“出台‘空心村’试点县支持政策”。在《关于开展“空心村”综合利用试点推进低效村庄用地整治的工作方案(暂名)》中,充分运用国家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和宅基地改革两项试点政策的红利,积极探索适应金华特点的“空心村”综合利用政策。比如建议空心村需要按综合利用路径实施分类资金奖补;建议允许通过集体用地与宅基地之间进行土地整合、置换等方式;建议“空心村”综合利用试点享受宅基地保障、农房审批手续等优先,鼓励探索手续流程简化和收费减免等。

    (三)针对您的第三条建议“加强乡村建设方面的资金整合”。从省本级来看,省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出台了《关于规范异地搬迁工作的通知》,但尚未出台开展空心村整治的政策文件,省级层面政策尚未打通。市农业农村局已与资规局建议协同工作推进机制,重点围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复垦、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工作全面衔接,积极探索在制定新政策、推动新工作中,实现一体谋划、一体推进、政策共享。

    下一步,结合提案相关建议,我们将积极开展“空心村”综合调研和对策研究,充分吸收兰溪市在“空心村”综合利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争取尽快制订全市“空心村”政策意见,加强部门协同和市县联动,分类施策推进“空心村”综合整治。

    联系人:吴烨     联系电话:0579-82050003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