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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00025920705/2024-00141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永50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4-06-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永50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4-06-14 09:48:20 来源: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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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程志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宅基地改革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健全管理机构,强化队伍建设。针对农业农村部门专业力量不足、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职能边界尚有异议现状,市农业农村局已报送市委编办《关于申请协调农村宅基地编制划转工作的报告》,由市委编办牵头,结合职能划转情况,合理设置市、县、乡农业农村部门农村宅基地管理机构,做好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每年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业务、审批业务培训,增强农业农村部门队伍的业务能力。根据《金华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有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二是健全农民建房工作机制。由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组建专班,梳理贯通从村庄规划端到确权登记端流程,优化“村庄规划-农用地转用-规划许可-规划验收-确权登记”过程管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有关工作有序开展和稳步推进。

    三是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关做法。金华义乌完成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破法),围绕宅基地“三权分置”、宅基地所有权行使机制、资格权保障机制、退出机制、分配机制、监管机制和宅基地流转、抵押、使用、审批制度等9个方面进行深化探索。永康市以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为突破口,确定了首批6个包含山区、集镇、平原、郊区等不同类型的试点村,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以期探索不同区域农民户有所居的多种保障方式,进一步打通政策壁垒,深化“一户多宅”整治和“空心村”治理等工作。

    四是全域推动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林地权等不动产权登记,保障农民土地权利,激活乡村资源要素。积极挖掘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政策红利,探索把村庄低效用地整治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构建村庄用地腾挪、有序流动的城乡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机制,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释放存量土地资源潜力。

    下一步,结合相关建议,我们将积极开展宅基地改革综合调研和对策研究,充分吸收义乌市、永康市在宅基地改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争取尽快制订全市指导意见,加强部门协同和市县联动,分类施策推进宅基地改革工作。

    联系人:王 芳   联系电话:0579-82050143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