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0705/2024-00124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浦4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4-06-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浦4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4-06-13 17:32:21 来源: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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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方志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强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村级集体经济基本情况

    2023年全市集体经济总收入76.05亿元,较上年增长8.02%,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81.40%,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34.81%。428家强村公司当年实现利润3.55亿元,分配到村2.80亿元,村均分配收益12.60万元。新增95个(33个已完工或已运营)“飞地抱团”项目,投资总额18.47亿元,当年为村集体增加经营性收入2918万元。

    二、工作举措

    一是构建美丽经济产业平台。近年来,我市各地立足美丽乡村风景线、精品村建设和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推动乡村休闲旅游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全市有省级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精品路线10条,省级果蔬采摘基地等乡村产业融合基地50余家。累计创建省3A级景区村庄226个(其中浦江县有冷坞村、寺坪村、九母岛村、大姑源村、吴大路村、横山村、里黄宅村、源头村),5A级景区镇2家。全市现有各类农家乐经营主体1968家,省级农家乐集聚村60家。2023年全市乡村旅游人数达5000万人次,乡村旅游收入突破40亿元。

    二是保障集体经济用地指标。近年来,省市两级政府对新农村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重点保障农村建设用地,明确在规划中预留不低于10%的建设用地规模,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农村公共公益设施等建设;每年将不低于5%的盘活挂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由各县(市、区)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地方产业特色做好统筹保障工作。2023年,金华市用于乡村产业及配套设施指标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9.42%,其中浦江县该占比为10.68%。

    三是完善共富工坊建设鼓励机制。市委组织部联合兰溪市、市计量质量科学研究院及5家牵头建设单位制定《“共富工坊”建设与星级评价规范》地方标准,明确“共富工坊”基本建设和管理要求,提出具有金华地方特色的星级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党建引领力、共富带动力、组织运行力、服务支撑力、风险管控力等5项共性指标和6类29项个性指标,明确共富工坊生产效益、带动就业人数等基本建设和管理要求,并开展了首批33家三星级“共富工坊”评选。同时,按照“一县一重点模式”工作思路绘制工坊发展全景图,因地制宜打造“八婺”十大县域特色品牌,形成婺城“婺里红”、永康“丽州百工”、武义“武川惠民”等一批有辨识度的工坊集群、实践案例,推动12个直播电商式共富工坊列入省级重点,获扶持资金530万元。

    四是规范强村公司运营管理。2023年11月,印发《关于加强强村公司运营管理的通知》,从公司设立与注销、公司运行、财务管理、风险防控、监管职责、审计监督等多方面规范强村公司运行。截至目前,兰溪市、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武义县、开发区已出台强村公司相关制度。今年1月,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全市强村公司运营管理专项整治,排查整改“空壳”公司、村企混账、村集体经济控股的强村公司列支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非生产性开支等问题。

    三、下步计划

    一是强化乡村旅游规划引领,坚持把乡村旅游纳入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内容,指导各县(市、区)依托本地资源禀赋、人文历史和产业特色,编制完善农业旅游全域化发展规划,着力打造春夏秋冬四季分明的“季节线路”,用直播、视频、图文等形式向广大市民网友推介金华本土精品乡村游导览。二是迭代深化百镇共建强基行动,实施百个乡镇产业集群、百个村企合作共同体、百个“土特产”公共品牌、百个共富市集、百个乡村CEO团队等“新五百行动”。三是推动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百坊示范、千坊提升”行动,发挥共富工坊在助力“扩中”“提低”和富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开展促强村公司规范化运行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强村公司内控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加强发展运营指导服务,优化政策支持,强化人才引育,提升强村公司联村带农致富能力。

    联系人:吴珺楠  联系电话:0579-82050139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