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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00025920705/2024-00110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兰2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4-06-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兰2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4-06-13 16:12:03 来源: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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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舒玉兴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田非粮化治理成效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兰溪市有关情况

    (一)强化农业灌溉设施建设。一是建立农业水价工作机制,16个乡镇(街道)、3个中型灌区,建立了价格核算、核定、监审制度,制定了分档水价和分类水价,农业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二是完善农业水价奖补办法,出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明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政策,落实奖补资金。三是开展“八个一”村级改革,建立终端管理组织321个。2021年,兰溪市启动了农业灌溉设施更新升级行动,目前已完成农业水价改革省级“五个一百”创建18项(农业灌溉更新升级示范泵站机埠和堰坝水闸6座、改革示范灌区灌片4个、改革示范基层水利站所1个、改革示范村3个,农民用水管理示范主体4个)。2024年,计划完成71处农业灌溉设施泵站机埠、堰坝水闸更新升级改造。

    (二)完善农田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2019年以来,新建高标田7.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田1.3万亩。通过高标田建设,新建和改造泵站60余座,新建和改造渠道140公里,修建田间道路100公里,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万亩。累计投资1.9亿元。“千亩方”连片整治方面,2021年以来,共实施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14个,共整治面积2.5万亩以上,累计投资约5.5亿元。其中,万亩方1个,千亩方11个,百亩方2个。

    (三)强化土地集中流转。一是强化政策落实。2021年11月,兰溪市出台的《兰溪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试行)》明确鼓励村集体开展土地集中流转,村集体负责集中连片流转承包耕地100亩(含)以上、流转期限5年(含)以上,且种植粮食作物的,按实际种植面积每年给予村集体奖励,其中流转耕地300亩(含)以上的,按100元/亩标准进行奖励;300亩以下的,按60元/亩标准进行奖励。二是压实工作任务。年初兰溪市下达土地流转年度任务2万亩,并将该项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针对当前粮食生产形势总体不乐观的实际情况,兰溪市初步计划将土地流转任务调整为2024年-2027年总流转面积12万亩,近期正在部署全市土地大流转、大整治排查行动,该项工作由联系乡镇(街道)的市领导牵头、乡镇(街道)具体实施,流转任务将在排查结算后下达。

    (四)推进耕地抛荒整治。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今年1月兰溪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兰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抛荒耕地和冬闲田综合整治利用攻坚行动的通知》,并成立了工作专班。二是坚持因地施策。明确对立地条件差不利耕种的,在恢复耕种条件后进行流转;对外出打工或者家中无劳动力的,鼓励有能力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或回乡创业人员流转后耕种;对有劳动能力又不愿流转的,要求恢复耕种,对大户流转后出现抛荒的,按有关规定由发包方终止合同或监督其复耕复种。截止4月底,兰溪市排查发现的0.17万亩抛荒耕地,已全部完成复耕复种。三是立足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田长制,建立举报、巡查、处置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形成抛荒治理闭环工作机制。下一步,兰溪市将不断健全举报、巡查、监测、执法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严格耕地用途管控。

    (五)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今年以来,兰溪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粮食生产,计划成立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农业、资规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统筹抓好粮食生产工作。二是强化政策激励。目前兰溪市最主要的粮食生产补贴政策是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在省财政对全年稻麦油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种植50亩以上的规模化主体(含制繁种),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对规模化主体水稻、小麦每亩补贴230元,旱粮每亩补贴5元。在该政策的基础上,兰溪市农业农村局目前正在草拟机插秧补贴政策(已获市主要领导口头同意),计划明年1月1日起实施。三是强化工作推进。在对现有种粮耕地水稻种植情况上图落实的基础上,整合部门政策资源,建立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工作体系,稳定适宜种粮耕地改造提升,扩大种粮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金华市有关情况

    (一)加强农业灌溉工程建设。一是继续大力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2024年实施市本级金兰、兰溪市东芝、浦江县通济桥、武义县源口、东阳市南江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积极推进灌区标准化管理,提高农田水利整体水平;二是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积极开展机埠泵站、堰坝水闸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提档升级,2024年计划完成农业灌溉设施提升改造125座。

    (二)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发展的基础,更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途径,为补齐农田水利设施短板、促进农业稳产增效。2023年5月,我局编制印发《金华市2023-2027年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意见》(金市农通〔2023〕13号),以高标准农田(粮功区)建设为抓手,分类分年度完善提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计划到2025年,建设绿色农田示范项目14个以上,面积2.95万亩以上;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6个,面积3.96万亩以上;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粮功区)面积10万亩以上。

    (三)严格耕地抛荒整治。我市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用途管控,严格治理耕地抛荒。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今年1月我局成立“金华市农田综合利用工作(两项整治)专班”,1月22日印发《金华市抛荒耕地和冬闲田综合整治利用攻坚行动方案》。二是坚持因地制宜,靶向整治。对立地条件差不利耕种的,在恢复耕种条件后通过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对外出打工或者家中无劳动力的,鼓励有能力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或回乡创业人员流转后耕种;对大户流转后抛荒的,按有关规定由发包方终止合同或监督其复耕复种。截至4月底,我市排查发现的0.97万亩抛荒耕地,已全部完成复耕复种。下一步,我市将不断健全举报、巡查、监测、执法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严格耕地用途管控。

    (四)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基础上,推进整畈整组整村连片集中长期流转,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并配套扶持资金推动土地流转。《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33号)明确对市区当年新增流转土地期限在5年以上的农业“标准地”,每年给予流出户每亩100元的资金补助;对新形成的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土地,按实际流转面积一次性给予土地所属村级组织每亩50元的奖励。接下来,将一步做好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引导和落细落实。

    (五)稳步提升粮油生产效益。不断完善粮油生产经营机制,鼓励规模粮油经营主体立足生产,开展粮油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延伸产业链、价值链,提高粮油生产附加值。积极创新推广综合种养模式,2023年我局编制印发《金华市“稻+”全产业链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重点推广“稻+渔”、“稻+菜(菌)”、“稻+药”等“千斤粮万元钱”模式。力争到2025年全市“稻+”生产规模新增 5.33 万亩,努力提高粮油生产效益,走出粮食安全与产业协同发展新路径。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袁敏俊    联系电话:0579-82463016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