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0705/2024-00066

  • 文件名称:

    《关于支持金华猪(金华两头乌)和金华火腿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4-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支持金华猪(金华两头乌)和金华火腿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04-07 11:09:11 来源: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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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图解版)
  • 朗读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调研金华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全市乡村振兴大会精神,把握“根据实情、发挥优势、扬长补短、再创辉煌”的根本遵循,围绕金华两头乌和金华火腿产业平台建设、产能提升、产品开发、市场拓展等四个方面重点工作,加快推进金华两头乌和金华火腿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打造“土特产”振兴示范成果,根据《中共金华市委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华两头乌和金华火腿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金委发〔2024〕2号)文件精神,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我们起草了《关于支持金华猪(金华两头乌)和金华火腿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推动地方品种资源应保尽保、有序开发”;省农业农村厅相继出台《浙江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和《浙江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打造“浙猪”品牌,力争地方猪出栏占比达10%以上。2022年市委农办出台《金华两头乌产业振兴行动方案(2022-2025年)》明确:到2025年,努力实现“3个翻两番”目标,即能繁母猪存栏量、商品猪(含两头乌血统)年出栏量和全产业链产值在2021年基础上翻两番,分别达到1万头、15万头和20亿元以上,在全省率先实现地方猪种占比10%以上。”

    2023年国家相关部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培育5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传统优势食品产区,25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全国知名地方特色食品产品品牌和地方特色小吃工业化典型案例。金华地区“金华火腿”入选该指导意见划定的华东地区重点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集群,行业发展涌现新机会。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两头乌猪产业和金华火腿产业发展实际,我们收集历年来北京市、湖南省宁乡市、重庆市荣昌区、云南宣威等多个地区,以及市科技、农业、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促进两大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在全面承接《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三十条》(以下简称《三十条》)的基础上,秉承支持全产业链发展的原则,对各地各部门的现有政策进行了整合,数易其稿,形成《若干政策》。政策起草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市人大领导多次召集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等部门研究,反复修改完善,经公示、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并经市政府常委会审议,最终定稿。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政策》共3个部分20条,涉及金华两头乌和金华火腿各10条,每年预排资金2230万元(两头乌1530万元、金华火腿700万元),其中新增资金1140万元(两头乌新增550万元、金华火腿新增590万元)。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持金华猪(金华两头乌)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共10条,主要包括支持两头乌种质资源保护、新品选育、规模养殖、企业改造、流通体系建设、市场营销、体验馆建设、金融和用地保障、品牌宣传、人才队伍建设。

    (二)支持金华火腿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也是10条,主要包括支持金华火腿产业标准制订、火腿生产企业提档升级、火腿生产企业优化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奖惩机制、知识产权赋能、支持地标火腿采购和新品研发、火腿新菜系推广、品牌宣传和人才培养等。

    (三)附则。明确了资金补助标准、行业监管要求等。

    在《政策》修订过程中,我们重点把握三个方面:

    (一)突出问题导向。本轮政策修订,多次征求了相关企业意见,从两头乌规模化养殖、稳产保供、市场开拓以及金华火腿品牌保护、企业提档升级等关键领域制定支持政策。

    (二)突出目标导向。根据《实施意见》明确的目标任务,认真分析研判,科学制定配套保障政策,并与工作举措紧密衔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突出绩效导向。本《政策》与《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三十条》政策充分衔接,并参考了荣昌等地地方猪扶持政策,既有现有政策承接和平移,并根据两大产业实际,在一些关键环节关键领域提标优化了补助政策。

    三、适用范围及期限

    1.本政策适用于金华市区,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政策制定金华两头乌和金华火腿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此前已发布的各项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2.本政策涉及的财政奖补资金,支持金华猪(金华两头乌)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政策中,金华两头乌流通体系建设、加大营销力度、特色保险所需资金按照市、区各50%分担,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100%自行承担,其他资金由市财政承担;支持金华火腿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政策中,金华火腿菜肴推陈出新、金华火腿宣传推广、人才队伍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其他资金按照市、区各50%分担,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100%自行承担。

    3.本文件明确的政策措施执行期限自2024年5月8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实行中期评估,相关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四、解读机关

    根据责任分工,《若干政策》中相关条款分别由金华市农业农村局、金华市市场监管局、金华市经信局、金华市科技局、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人力社保局、金华市资规局、金华市商务局、金华市文广旅游局解读。

    联系人:金华市农业农村局,徐 斐,联系电话:82050112;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卢 涛,联系电话:82177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