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金华市司法局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朗读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金华市司法局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http://nyncj.jinhua.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 30 天的公示期,截止 4 月 30 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 条反馈意见,吸收采纳0条。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28号金华市农业农村局;邮编: 321000 ;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1046556712@qq.com 。
联系人: 赵振 ;联系电话: 82777219 。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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