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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兰55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2-09-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兰5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2-09-01 17:57:18 来源: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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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市农办建〔2022〕21号

    关于对金华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兰55号提案答复的函

    厉素霞代表:

    您在金华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牛羊定点屠宰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建议,对推进我市的牛羊定点屠宰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整合资源要素,加快推进我市的牛羊定点屠宰工作。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牛羊屠宰现状

    (一)牛定点屠宰情况。目前我市牛定点屠宰,除武义县食品公司屠宰厂有一个牛定点屠宰车间(有产地检疫,无宰前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年屠宰肉牛约5000头)外,其余县(市、区)的牛屠宰基本上都是由散户自行屠宰,其中屠宰量比较大的有义乌、兰溪等地。

    (二)羊定点屠宰情况。目前我市的羊定点屠宰,做的相对规范的县(市)为义乌市和东阳市,两地结合羊肉产品消费实际,在辖区范围内实行羊相对集中屠宰,其中中义乌市主要是在义亭镇的姑塘工业区,有集中的羊屠宰点(有产地检疫,无宰前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年屠宰羊约11万头;东阳市有4个相对集中的羊屠宰点(有产地检疫,无宰前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年屠宰羊约5万头。

    二、政策层面对推进牛羊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有利因素

    2021年10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牛、羊养殖规模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布等情况,合理规划牛、羊定点屠宰加工场所,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实施牛、羊定点屠宰和集中检疫,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省政府也正在出台《浙江省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条件和审批程序规定(试行)》。《条例》的施行,为我市实行牛羊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奠定了法律基础。

    三、我市牛羊定点屠宰场建设推进情况

    按照《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和即将颁布实施的《浙江省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条件和审批程序规定(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也在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布局和建设,等省政府正式出台《浙江省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条件和审批程序规定(试行)》之后,我市也将结合县域地理实际和牛羊肉消费情况,细化措施,出台《金华市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意见》。

    目前,正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合理布局、稳步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场建设。全市首个--东阳市牛羊定点屠宰场所,今年4月11日已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建设,目前工程正按计划推进,预计2023年1月底可以建成投产。接下来,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再布局2-3个牛羊定点屠宰场所,通过冷链物流,满足全市的牛羊肉产品需求。其中,浦江县国资集团结合当地的产业状况,积极申请牛羊定点屠宰场建设,并得到了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目前建设用地已落实,正按程序进行申报;金华紫兰食品有限公司(婺城区)和金华市江东生猪屠宰场(金东区)也有强烈的建设意愿,正在向区政府提出申请。

    按照目前的推进速度,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在2023年10月1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牛羊定点屠宰、集中检疫,让全体金华市民吃上经过检验检疫、符合食品安全、可以放心食用的牛羊肉产品,保证菜篮子供应,维护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联系人:严伟洪   联系电话:82777229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