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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两头乌猪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标准化专卖店(体验馆)和加工基地项目第三批验收结果的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
2022-11-17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两头乌猪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两个子项目:金华两头乌猪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标准化专卖店(体验馆)及加工基地项目中,第三批有6家项目主体参加验收,经过专家组项目验收,有6家项目主体通过验收。现将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82492510
通信地址:市双龙南街818号 邮编:321017
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82468057
通信地址:市双龙南街828号 邮编:321017
金华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17日
金华两头乌猪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标准化专卖店(体验馆)和加工基地项目第三批验收结果公示表
序号 | 项目申请单位(个人)名称及地址 | 项目类型 | 专家验收意见 | 补助资金(万元) |
1 | 浙江伟丰肉食品有限公司(永康市龙川东路494-496号) | 标准化专卖店(体验馆)项目 | 一、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项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二、项目完成情况。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目前实施单位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已基本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和投产。三、建议。今后要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绩效。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已基本完成计划实施方案内容,同意通过验收。 | 5 |
2 | 浙江伟丰肉食品有限公司(东莱路509号) | 标准化专卖店(体验馆)项目 | 一、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项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二、项目完成情况。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目前实施单位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已基本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和投产。 三、建议。今后要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绩效。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已基本完成计划实施方案内容,同意通过验收。 | 5 |
3 | 金华家农两头乌猪场(东阳街124号) | 标准化专卖店(体验馆)项目 | 一、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项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二、项目完成情况。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目前实施单位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已基本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和投产。 三、建议。今后要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绩效。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已基本完成计划实施方案内容,同意通过验收。 | 5 |
4 | 金华家农两头乌猪场(东莱路996号) | 标准化专卖店(体验馆)项目 | 一、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项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二、项目完成情况。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目前实施单位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已基本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和投产。 三、建议。今后要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绩效。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已基本完成计划实施方案内容,同意通过验收。 | 5 |
5 | 金华仙之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多湖街道东市南街811弄100号) | 标准化专卖店(体验馆)项目 | 一、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项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二、项目完成情况。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目前实施单位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已基本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和投产。 三、建议。今后要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绩效。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已基本完成计划实施方案内容,同意通过验收。 | 5 |
6 | 金华紫兰食品有限公司(宾虹西路4899号) | 标准化加工基地项目 | 一、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项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二、项目完成情况。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目前实施单位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已基本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和投产。 三、建议。今后要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绩效。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已基本完成计划实施方案内容,同意通过验收。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