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0705/2022-12262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534号提案答复的函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2022-10-26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市农办提〔2022〕34号
张华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有机生态农场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们根据您提出的提案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主动与金华市发改委、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商务局、武义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行了联系与沟通,现将办理结果向您报告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有机生态农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市大力推进“有机生态农场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乡村振兴等都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将尽力创造条件做好这项工作,同时也希望您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重视此项工作,为金华的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的绿色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关于“打造典型,发挥有机生态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的问题
绿色生态农业产业培育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环境友好、生态价值实现、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力途径,国家、省、市、县不同政府层级均高度重视。在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中农业生产企业是主体,2021年通过的《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十六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农产品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大对农产品原产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保护,建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生产和管理标准体系,鼓励农产品生产者加强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保护和推广。金华市级层面持续在支持“三品一标”公共品牌的创建,尤其依托国家级“生态农场”、省级“低碳生态农场”创建,支持引导更多有基础、有意愿的农业主体开展有机生产。有机产品品牌培育创建方面,充分考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产业特色及财政政策,主要由县组织实施。
现有机农业已成为武义农业的一张“金名片”。为进一步促进武义有机生态农业的做强做大,今年《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义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办〔2022〕13号),对2017年以来的有机农业发展政策进行优化完善,每年安排财政资金2000万元用于有机农业发展,具体操作细则争取8月底前印发实施。该《细则》将为打造“有机农业发展第一县”提供政策保障。支持创建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园区),培育发展一批有机农产品典型。重点支持新宅、王宅联盟两个有机乡镇示范区建设,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内容包括了茶叶、中药材、水果、粮油、蔬菜、莲子及食用菌等本地特色品种。
同时在对金华市美丽办《关于金华市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中,我局也已将鼓励企业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和开展适合本地自然条件种养的品种生产纳入。在今后“碳达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政策制定过程中,我局也将更加充分考虑您的建议。
二、关于“政策扶持,建立有机农业发展的运行机制”的问题
1.为降低企业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等方面的成本,市级层面主要针对市本级3个区,有相关的品牌创建方面的奖励。具体到武义县,也有相关政策,支持培育具有县域特色的有机蔬果品牌,对新获评国家、省、市级农业名牌产品等称号的,每个分别奖励10万元、4万元、2万元;对新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农产品奖项的,前二名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为加大有机农产品扶持力度,蔬菜瓜果(不含大豆)的奖励标准从500元/亩提高到1000元/亩;新增杂粮有机认证奖励标准,番薯、马铃薯及玉米10-100亩的每亩奖励500元;10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600元。
2.在金融政策扶持方面,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乡村振兴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关于印发《浙江省政策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先行发展创新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振发〔2022〕1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61号)等金融政策文件,已有相关生态农产品、农业绿色发展等方面的金融支持政策,农业生产主体可结合自身生产情况与金融单位对接。
目前武义也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对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相关担保公司担保或农业准抵押进行贷款,额度在20-300万元之间,贷款用途为种植、收购、存储、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给予3%的贷款贴息补助。
3.加强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园区)的项目建设。新增项目申报制的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内容,茶叶、中药材、水果、粮油、蔬菜、莲子及食用菌生产规模连片50亩以上(蔬菜瓜果、莲子及设施大棚10亩以上)的有机农产品基地,新增投资10万元以上,给予购置县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的病虫害绿色防控设备等投资额的70%补助。新增有机农业投入品推广使用政策,水果、粮油、蔬菜、莲子及中药材的有机产品生产主体采购使用县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的有机肥,根据相关产业单位核定的用肥数量,按实际采购额的50%给予补助。
4.关于政府采购有机绿色生态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明确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金华市政府采购制度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三、关于“主动帮扶,解决有机农业发展的技术难题”的问题
1.引进人才和培育发展有机农业新型农民方面。一是相关可充分利用省、市、县的科技特派员资源和市、县农业专家力量,帮助企业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技术指导、解决生产问题。二是今年6月份,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联合发文,通过浙江农艺师学院面向全省招收各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等在职研修生100人,学员经过报名、筛选入学,学制为2年(集中教学时间60天以上),培养经费由政府补助为主。相关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需求,组织人员参加学习,进一步推动有机农业发展。
2.武义针对有机农产品发展技术需求等方面短板出台政策,建立以省农科院为技术依托,支持武义县雅绿茶厂等企业开展无农药蔬菜瓜果基地建设,创新有机蔬果基地建设模式,培育具有县域特色的有机蔬果品牌。
四、关于“创新模式、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创新发展”的问题
有机农产品生产之路能否长远,适应市场的营销是成败关键要素之一,我局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为企业市场发展助力赋能,搭建便利平台。
1.营造创业创新氛围。加强农村电子商务政策引导和职业技能培训,以返乡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各级涉农创业青年协会组织成员和部分农业经营户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政策扶持、跟踪辅导等方式,发展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切实发挥其在推动有机农产品电商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2.构建有机农产品营销机制,有效提升有机农产品附加值。一是“请进来”与“走出去”双管齐下,组织参加国际国内的有机食品博览会等专业展会,带领主体寻求商机,推荐有机产品,提升各县有机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化与大城市有关单位的合作机制,以中药材等为突破口,创新有机产品营销模式,增强有机产品市场竞争力。二是线下线上同步推进,各县(市、区)结合自身资源禀赋构建灵活创新特点,如武义县制定了有机农产品销售奖励专项政策,对县城区及AAAA旅游景区新开设有机茶专柜的,按专柜面积大小给予1-2万元不等的奖励;新开设有机产品专卖店,店面租金、装修及配套设施给予不超过投资额70%的补助。同时,鼓励引导生产主体进驻“浙样销”、“网上农博”等线上平台,如线上有机农产品年应税销售额较大的,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3.培育农业农村电商企业。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供销社、农村经纪人等生产经营主体,转型利用电子商务从事网上产品和服务营销。重点培养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外引内培”,支持一批优秀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代运营、网店建设、营销推广、仓储物流、资金结算、产品包装、文化创意等专业化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刘国强 联系电话:82050611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