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0705/2022-12201

  • 文件名称:

    关于拟将金华市农业农村项目服务中心项目资金专户可用资金余额上缴国库的公示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农业农村项目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2022-10-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拟将金华市农业农村项目服务中心项目资金专户可用资金余额上缴国库的公示

    日期:2022-10-19 14:40:57 来源:金华市农业农村项目服务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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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金华市农业农村项目服务中心项目资金专户即原金华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市本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报账、核算管理。目前我中心已完成所有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验收、资金拨付工作。根据《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农业综合开发结余资金应当按规定收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规定,拟将项目资金专户可用资金余额上缴国库,后续进行账户注销手续。现将专户债务公示如下:

    (一)“应付账款/其他应付账款/备查项:2006年土地治项目质量保证金24368.00元”。

    (二)“其他应付款/其他款项/备查项:工程管护费1,760,300.00 元”。

    (三)其他应付款/其他款项/备查项:完工项目结余(2006年项目)99721.56元”。

    (四)“其他应付款/其他款项/备查项:未完工项目结存(2007年项目)15400元”。

    (五)“其他应付款/其他款项/备查项:项目管理费1377697.74元”。

    如对相关债务有资金拨付需求的,请于公示期内及时与项目服务中心联系,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日期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1月3日。

    联系人:郑振中  联系电话:0579-82478203

    金华市农业农村项目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