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0705/2020-04348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0-05-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

    日期:2020-05-26 10:34:35 来源: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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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金华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订和组织全市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国有农场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负责农业“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认证和管理工作。

      7、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的制订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

      14、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扶贫开发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

      15、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浙江省农业机械研究院、金华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金华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金华市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金华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金华市植物保护站、金华市经济特产技术推广站、金华市农机管理站、金华市人民政府蔬菜办公室、金华市红壤开发项目办公室、金华市土壤肥料工作站、金华市种子管理站、金华市农业技术推广站、金华市农业信息中心、金华市农产品质量综合监督检测中心、金华三才种业公司、金华市牲畜定点屠宰管理所、金华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金华市渔政管理处、金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及金华市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预算。

      二、金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246.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398.45万元、政府专项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302.24万元、单位结余0万元、上年结转89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746.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0万元,非税资金结转149.3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1万元,教育支出87.3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926.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7.94万元,农林水支出34067.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4.24万元。金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38843.61万元。

      (二)关于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入预算38843.6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96.31万元,占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246.61万元,占95.9%;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398.45万元,占1%,单位资金302.24万元,占0.8%。

      (三)关于农业农村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支出预算38843.6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1万元,教育支出87.3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926.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7.94万元,农林水支出34067.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4.2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415.09万元,占16.5%;日常公用支出1039.2万元,占2.7%;项目支出31389.32万元,占80.8%。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农业农村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246.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7246.6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1万元,教育支出87.3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53.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7.94万元、农林水支出33343.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4.24万元。

      (五)关于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246.6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11914.78万元增加25331.8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的预算数中包括了部门待分的项目资金,而2019年决算报表执行数中未包含待分的专项资金执行数,二是调资、公积金、养老金、医保基数增加等原因造成。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1万元,占0.2%;教育支出87.33万元,占0.2%;科学技术支出2053.55万元,占5.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5.63万元,占2.2%;卫生健康支出267.94万元,占0.7%;农林水支出33343.42万元,占89.5%。住房保障(类)支出614.24万元,占1.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8万元,主要反映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56.51万元,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87.33万元,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军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应用研究)(项)1893.65万元,主要用于从事基础研究和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事务26万元,主要用于局属科研单位社会公益科研方面的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90.9万元,主要是局属科研单位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43万元,主要市局属科研单位用于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6.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51.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25.6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62.5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上述项目外的其他用于农业农村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1.86万元,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局本级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176.08万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以及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农业)(项)支出2107.51万元,反映局本级及局属参公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农业)(项)支出1430.21万元,反映农业局系统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基本设施、系统运行及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项)56万元,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事务支出657万元,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事务支出168万元,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1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事务支出28万元,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149.47万元,反映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2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90万元,反映用于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76.3万元,反映用于农耕地保护、修复和建设、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5206.65万元,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水利)(项)110.94万元,反映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70.34万元,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1043万元,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发展、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扶贫事业机构等支出以外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150万元,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614.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5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15.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3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3.2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7.01万元,增长58.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年中将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追加指标。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8.6%。比上年的预算数23万元,减少4.25万元,减少18.5%。主要用于接待与农业工作相关的各类公务活动支出。预算数比上年执行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需要接待的人次存在不确定因素很多,预算是按照最高预计数申报,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招待标准按相关规定制度执行,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4.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1.1%。比上年的预算数39.37万元。增加15.13万元,增加38.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增加了4家事业单位,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幅度较大。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金华市农业农村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金华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金华市农机管理站、金华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及金华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金华市渔政管理处等5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3.4万元,比2019年预算283.03万元,增加150.37万元,增加53.1%,主要是2019年进行机构改革,职能扩大,局机关由原农业局和原市委农办两家单位组建而成,规模扩大,下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幅较大。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金华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24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6.6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华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是皮卡车,主要用于科研产品等的运输。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总体情况。2020年金华市农业农村局通用类和专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792.32万元。

      (2)重点项目情况

      【1】金华市农业农村局实施的金华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0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完成金华市耕地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包含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评价单元信息汇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矢量数据、行政区内不同类别耕地面积统计表。制作土壤环境现状图、土壤重点污染源分布图、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布图等图件。成果数据通过省级农业农村厅审核。阶段目标为:完成金华市耕地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同时包含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评价单元信息汇总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矢量数据、行政区内不同类别耕地面积统计表。制作土壤环境现状图、土壤重点污染源分布图、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布图等图件。成果数据通过省级农业农村厅审核。

      【2】金华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实施的动物防检疫及监测经费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8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确保我市重大动物疫情稳定。规范动物及产品检疫工作,严格把好产地和屠宰检疫关,有利于促进动物疫病防控,确保肉产品卫生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进一步完善我市动物防疫物资保障体系,基本上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调,有效运转,能够满足应对重大、突发疫情处置用的物资需要,提高我市重大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能力。通过疫病检(监)测,使金华市猪规模场整体健康水平提高,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畜产品",确保规模猪场和规模禽场的健康发展。阶段性目标为: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确保我市重大动物疫情稳定。规范动物及产品检疫工作,严格把好产地和屠宰检疫关,有利于促进动物疫病防控,确保肉产品卫生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进一步完善我市动物防疫物资保障体系,基本上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调,有效运转,能够满足应对重大、突发疫情处置用的物资需要,提高我市重大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能力。通过疫病检(监)测,使金华市猪规模场整体健康水平提高,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畜产品",确保规模猪场和规模禽场的健康发展。

      【3】金华市植物保护站实施的农作物病虫害与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防控专项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明确我市疫情发生情况,降低有害生物入侵几率,推迟有害生物入侵时间,及时发现和防控有害生物,遏制有害生物在我市进一步传播蔓延,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安全,保护生态平衡和市民身体健康。阶段性目标为:通过项目实施,查明我市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有效遏制柑橘黄龙病、红火蚁、甘薯茎腐病等有害生物在我市进一步传播扩散蔓延,提高群众农业有害生物防控意识,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安全和市民人身安全。

      【4】金华市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实施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工作经费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7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一是确保市消薄办日常工作正常运行,保障全市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顺利完成。二是完成省下达的家庭农场创建工作指标、提升规范农民合作社指标;三是组织全市各地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进行交流学习,介绍好的管理经验和经营思路。四是完成“三年一轮审”年度财务清理审计工作。五是做好全市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管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配合做好行政村规模调整后“三资”融合工作。 六是对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明察暗访。阶段性目标为:一是完成省下达的家庭农场创建指标。二是完成省下达的提升规范农民合作社指标。三是完成“三年一轮审”年度财务清理审计工作。四是完成各地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60人左右。

      【5】金华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实施的粮食生产管理工作经费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通过春耕备耕调查和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调研及粮食生产技术总结与分析,稳定种粮大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的种粮积极性,完成市区十佳优秀种粮大户评选工作;推进优质粮食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及粮食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建设;确保粮食扶持政策公开、透明,力保全市粮食生产基本稳定。阶段性目标为:通过春耕备耕调查和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调研及粮食生产技术总结与分析,开展市区十佳优秀种粮大户评选工作,稳定种粮大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的种粮积极性;推进优质粮食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及粮食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建设;指导粮食生产合作社联合社规范运行的考核办法,提高粮食扶持政策公开性与精准性。

      【6】金华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实施的行政执法工作经费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确保我市重大动物疫情稳定。规范动物及产品检疫工作,严格把好产地和屠宰检疫关,有利于促进动物疫病防控,确保肉产品卫生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进一步完善我市动物防疫物资保障体系,基本上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调,有效运转,能够满足应对重大、突发疫情处置用的物资需要,提高我市重大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能力。阶段性目标: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确保我市重大动物疫情稳定。规范动物及产品检疫工作,严格把好产地和屠宰检疫关,有利于促进动物疫病防控,确保肉产品卫生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进一步完善我市动物防疫物资保障体系,基本上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调,有效运转,能够满足应对重大、突发疫情处置用的物资需要,提高我市重大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能力。通过疫病检(监)测,使金华市猪规模场整体健康水平提高,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畜产品",确保规模猪场和规模禽场的健康发展。通过疫病检(监)测,使金华市猪规模场整体健康水平提高,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畜产品",确保规模猪场和规模禽场的健康发展。

      【7】金华市农业信息中心实施的金华市农业信息中心机房及网站正常运行与维护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8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1)因机房的设备越来越多,为使设备能够更好地运行,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机房设备的安全,由外包公司对机房及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维保服务,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2)确保农业农村局视频会正常进行,相关设备的维护内容:两条内网电路(其中一条为新增电路)以及机房运行维护和视频会议维护服务。(3)为确保金华农业信息网上云之后的正常稳定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在网站出现不能访问,信息不能提交,响应速度慢,出现信息安全风险,服务器遭受攻击等网站运行故障和信息安全问题时,及时做出反映,迅速解决问题。内容:上云之后金华农业网包括网站后台的维护、图片新闻、省内要闻、市内动态、通知公告、业务系统、专栏专题等模块维护。(4)确保金华农业局OA的正常稳定运行,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器遭受攻击等OA运行故障和信息安全问题时,及时做出反映,迅速解决问题。内容:OA电脑配置问题、农业局OA流程出错问题处理、流程配置调整组织架构的变化调整、用户的管理维护。阶段性目标:(1)金华农业信息中心机房正常运行,确保接入金华农业信息中心外网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确保到各县市区,各下属单位外网的正常工作。做好农业视频会议的相关维护工作。(2)上云之后金华农业网包括网站后台的维护。图片新闻,省内要闻,市内动态,通知公告,业务系统,专栏专题等模块维护。

      【8】金华市农产品质量综合监督检测中心实施的农产品安全检测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8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完成1100批次定量检测任务,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政府监管和领导决策提供技术参考。阶段性目标为:每季度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工作。

      【9】金华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实施的金华市本级渔业水域水质和底质常规监测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以《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为水质指标检测依据、《浙江省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认定办法》为底质指标检测依据,通过渔业用水区域内的渔业水质和底质常规指标检测,了解该区域内的渔业水质和底质状况,分析掌握该区域内的整个渔业水体生态环境,从而为生态养殖、洁水渔业的良性循环发展提供可靠依据,为整个水域环境的改善和周边老百姓生活环境的改良提供保障。阶段性目标为:以《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为水质指标检测依据、《浙江省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认定办法》为底质指标检测依据,通过渔业用水区域内的渔业水质和底质常规指标检测,了解该区域内的渔业水质和底质状况,分析掌握该区域内的整个渔业水体生态环境,从而为生态养殖、洁水渔业的良性循环发展提供可靠依据,为整个水域环境的改善和周边老百姓生活环境的改良提供保障。

      【10】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实施的金华市现代农业科技区域创新中心管理运行的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落实金华市现代农业科技区域创新中心运行保障,推动综合性农业技术服务发展。阶段性目标为:落实金华市现代农业科技区域创新中心运行保障,推动综合性农业技术服务发展。

      【11】金华市农业机械研究所实施的农机研究与推广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将基地建成具有先进的试验、测试、鉴定手段、田间技术演示、技术示范功能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试验基地,能够满足各类新型农业机械和各种新的机械试验、测试、考核的需要,为农业机械科研提供良好条件。阶段性目标为:完成场地平整,符合农机农艺融合试验要求,符合田间农机具作业要求确保设施功能的完整性和使用性。

      5、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无)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

      4.单位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一般结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专项结余等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察、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事业运行等支出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反映除事业运行基本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3.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应用研究)(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4.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15.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反映除机构运行、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专项科研试制等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机构运行、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等支出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和开发方面的支出。

      18.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反映国家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中介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支出。

      19.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反映除机构运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科技条件专项等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20.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科技奖励、核应急、转制科研机构等支出以外的各项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由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由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农业)(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农业)(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基本设施、系统运行及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3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3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3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事务(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支出(项):反映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34. 农林水事务(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耕地保护、修复和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39.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机关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发展、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扶贫事业机构等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0.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4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5日



          附件:2020年农业农村局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