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农业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组织上报金华两头乌猪产业转型升级农业重大项目实施细化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4-10-09 15:47:34 来源:​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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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农业局

金华市财政局

文件

  金市农通〔2014〕101


 

金华市农业局 金华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上报金华两头乌猪产业转型升级

农业重大项目实施细化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林)局、财政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办、财政局,市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省农业重大项目实施工作,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按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就上报金华两头乌猪产业转型升级农业重大项目实施细化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原则。项目实施细化方案要紧紧围绕《金华两头乌猪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金政办发〔2014〕41号),坚持“保护开发与污染治理、发展精品和提高效益、科技创新与产品加工、品牌提升与文化建设”并举的理念,突出“产业上下联动、环节紧密结合、品质安全可控”的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突出综合生产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二)突出重点原则。重点扶持“种质资源保护工程、生态养殖示范工程、加工能力提升工程、科技创新利用工程、品牌文化提升工程和服务体系建设”六大工程的实施。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育种供种平台、研发创新平台、文化展示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检验检测平台”等五大平台建设。

  (三)严格准入原则。项目实施主体为规模养殖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龙头企业及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畜牧产业发展规划,禁养区范围内一律不得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可同时承担省、市、县(区)等各级各类项目,但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其它项目建设内容不能重复(省以上有地方财政资金统筹配套要求的项目除外)。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实施细化方案内容真实性负责,各地要切实落实监管职责,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项目实施要求及指标分解

(一)保种场繁育场及金华两头乌猪保护区建设项目。

实施要求:突出支持种猪舍改扩建,设施设备提升及核心群选育,扩大两头乌猪种群数量,提高制种供种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保种场项目由浙江加华种猪有限公司、金华家农两头乌种猪场和东阳良种场组织实施;繁育场由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或年存栏金华两头乌母猪100头以上且建设后达到种畜禽生产经营条件的规模猪场组织实施;保护区项目由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指标分解:1、金华两头乌猪保护区项目1个;2、保种场项目3个;3、繁育场项目2个。

  (二)金华两头乌猪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实施要求:通过对养殖场进行改造提升,建成“基础设施先进、生产管理规范、产品质量安全、资源循环利用、环境卫生良好”的标准化示范场。项目建成后,年存栏金华两头乌母猪不低于100头,年产不低于1500头的两头乌猪。同时须通过市级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规模养殖场评定。

  指标分解:项目原则上每个县(市、区)1个

  (三)金华两头乌猪加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实施要求:以金华两头乌猪为原料生产金华火腿及鲜肉制品生产线建设、冷库建设及配套研发设备购置等,提高精深加工生产能力。加工基地要选择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企业。其中,参与构建以产业化经营为核心、关联产业紧密链接为基础、经营主体合作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畜牧产业体系的,优先予以扶持。

  指标分解:项目每个县(市、区)限1个。

  (四)金华两头乌猪研究院建设及种质资源创新项目。

  实施要求:以浙江加华种猪有限公司为基础,建设金华两头乌猪研究院,配套设施设备,开展金华两头乌猪种质创新、标准化生产、饲料营养、疫病防治、生态循环等方面的研究,为地方品种猪研究开发及科技创新提供平台。金华两头乌猪研究院建设项目由浙江加华种猪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种质资源创新项目由企业、教学研机构等组织实施。

  指标分解:1、金华两头乌猪研究院建设项目1个;2、种质资源创新项目3-5个。

  (五)金华两头乌猪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及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

  实施要求:以2014年实施的市级财政支农金华两头乌猪专项资金项目为基础,建设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及电子商务平台,实现数字化管理、质量安全追溯和电子商务交易。项目由从事金华两头乌猪产业发展的农业企业或合作社组织实施。

  指标分解:金华两头乌猪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及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1个。

  (六)金华两头乌猪文化品牌及素质提升项目。

  实施要求:建设两头乌猪文化馆,通过文字、图片、实物、音像、光电等资料,全面展示两头乌猪和火腿文化。注册“金华两头乌猪”证明商标,加强金华两头乌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工作。积极拓展金华两头乌猪及火腿产品的生态、旅游、文化、教育等功能,提升文化品位和内涵,提高金华两头乌猪附加值。建设金华两头乌猪产业科技服务中心,配套完善生产、加工、营销、信息化等服务设施设备,建成我市生猪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畜牧产业科技服务体系,开展相关技术服务及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提高公共服务能力。金华两头乌猪文化馆品牌及科技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制定推广、地理标志及证明商标申报及管理、宣传推广、科技培训等项目由管理、科研单位及两头乌猪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

  指标分解:1、金华两头乌猪文化馆品牌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个;2、标准制定推广项目1个;3、地理标志及证明商标申报及管理项目1个;4、宣传推广项目1个;5、科技培训项目1个。

  (七)金华两头乌猪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要求:建设金华两头乌猪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测室,购置相关饲料、兽药、疾病、畜产品等检测设施设备,开展相关检测服务,覆盖全市范围。项目由市级管理和科研单位组织实施。

  指标分解:金华两头乌猪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1个。

  三、项目投资组成

  1、保种场、繁育场及金华两头乌猪保护区建设项目,金华两头乌猪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金华两头乌猪产品加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金华两头乌猪研究院建设及种质资源创新项目,金华两头乌猪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及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投资由省财政补助、所在市(县市、区)配套、企业自筹资金组成,要求项目所在市(县市、区)配套资金落实到位,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省财政补助及所在市(县市、区)配套资金的总和。

  2、金华两头乌猪文化品牌及素质提升项目投资由省财政补助、所在市(县市、区)配套组成。

  3、金华两头乌猪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投资由省财政补助资金组成。

  四、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为2014年4月至20176月。

  五、项目上报材料及要求

  各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上报材料主要包括项目摘要、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项目分年度细化方案、项目组织管理与运行、项目效益分析及相关附件(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项目建设地点区位图、建设平面布局图,新建扩建项目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明)等。

  六、实施方案报送审批程序

  项目实施单位于2014年1012日前,将项目实施细化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简表一式三份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林)局、财政局,市直属单位直接报送至市农业局、财政局,并录入网上项目库。

  各县(市、区)农业(农林)局、财政局于10月15日前,将审核并盖章的项目实施细化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简表报送至市农业局、财政局。因故调整实施主体,项目按程序重新报批。

  1017日前,市农业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细化方案内容进行评审,确定通过的方案,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核。

  附件:项目建设内容明细表

金华市农业局    金华市财政局

  201410月8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陶诚华副书记,张伟亚副市长,张旭辉副

  秘书长,朱飞副秘书长。

 金华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4109日印发 


附件

项目建设内容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法人:

联系电话:

建设

内容

规格

规模(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投资估算(万元)

备注

 

 

 

 

 

 

 

 

 

 

 

 

 

 

 

 

 

 

 

 

 

 

 

 

 

 

 

 

 

 

 

 

 

 

 

 

 

 

 

 

 

 

 

 

 

 

 

 

 

 

 

 

 

 

 

 

 

 

 

 

 

 

 

 

 

 

 

 

 

 

 

 

总投资

 

 

财政配套资金

 

 

企业自筹资金

 

 

农业(农林)局意见(盖章):               财政局意见(盖章):

  2014月日                         2014年月日